內部稽核之組織

一、本公司內部稽核隸屬於董事會,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。

二、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人員1名及職務代理人1名。

三、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之資格均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,並持續進修專業知識及技能。


內部稽核之運作

一、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著超然獨立之精神,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確實執行職務,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,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稽核業務,並列席董事會報告。

二、內部稽核範圍包括本公司及集團子公司。

三、內部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,並視營運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。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,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,做為改善之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
四、內部稽核人員每年定期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,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,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,報告董事會。